按照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关于规范智能化摩托车考场备案的通知》要求,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五十一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考试需求建设考场,配备足够数量的考试车辆。对考试供给能力能够满足考试需求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不再购买社会考场服务。”的规定,我区摩托车考场(智能化考场)建设已满足摩托车考试需求,不再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即不再审批建设摩托车考场。
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3年10月30日
来源:平安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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