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2月26日,记者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从3月1日至6月30日,我区正式进入全面禁止垂钓期。
据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大队长毛松介绍,为了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修复长江生态,在禁钓期间,开州天然水域(小江支流及其他重点水域)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毛松表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市民若要垂钓,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钓具、钓法,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或视频装置。
同时,禁止使用一切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对垂钓的渔获物进行买卖交易,若有交易行为,将视同非法捕捞;禁止垂钓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对于误钓的,应当及时放回原水体。
毛松介绍,在开州范围内,所有天然水域10年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其中,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一切垂钓行为。饮用水源水库常年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行为。如使用空钩延绳钓、武斗竿、可视锚鱼器等禁用渔具垂钓,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市民若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110、52280533。
来源:开州手机台 记者 余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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