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再提高!明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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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小讯 发表于 2021-12-30 11: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日前,重庆市医保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原为65%)。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5%(原为72%);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5%(原为50%)。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据悉,《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报销比例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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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安好人 发表于 2021-12-30 12:03: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年年涨,还是有点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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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看淡 发表于 2021-12-30 12:07: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费用提高了,报销比例也应该提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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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川友 发表于 2021-12-30 12:43: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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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件套沙发套 发表于 2021-12-30 13:47: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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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康桥 发表于 2021-12-30 14:0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真正能够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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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蝶 发表于 2021-12-30 14:34: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就要这样嘛,费用年年涨报销比例也应该相应提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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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那丽莎 发表于 2021-12-30 15:03: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独生子女的最开始不用交,现在一样了{:19_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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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儿 发表于 2021-12-30 15:3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知道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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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女土 发表于 2021-12-30 15:37: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医保交费年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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