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到底怎么报销?医疗保障局的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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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枕头 发表于 2020-10-13 09: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前不久,一名夏姓女士向阳光重庆反映:自己对生育保险方面的一些问题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明确解答。

“我就想咨询一下,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是同一项费用吗?具体如何报销?”夏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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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ID:VCG111289532326,作者/签约供稿人

收到诉求后,阳光重庆及时转至渝北区相关部门办理,现收到所在地医疗保障局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渝劳社办发〔2005〕126号)、《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的通知》(渝劳社发〔2009〕17号)、《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可按政策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定额报销待遇。

生育津贴和定额报销不是同一项报销费用。

其中,生育津贴怎么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产前检查费如何报销?

由个人全额垫付,于分娩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检查费用发票到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产前检查费一级医院报销定额300元,二级医院定额报销400元,三级医院定额报销500元,检查费用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检查费用低于定额标准,按检查实际发生费用金额报销。

来源:阳光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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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的大妈 发表于 2020-10-13 15:29: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反正我是没有人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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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栩 发表于 2020-10-13 19:5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得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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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单力薄 发表于 2020-10-14 07:27: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小恩小惠鼓励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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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1213 发表于 2020-10-14 10:0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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