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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委出台规定 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

2018-3-4 10:18| 发布者:大坪坪| 查看:176| 评论:0

摘要:昨日,市教委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对中小学考试、作业、学科竞赛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七至九年级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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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教委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对中小学考试、作业、学科竞赛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不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学力要求的作业,不布置反复抄写等惩罚性作业。认真批改作业,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推行作业免检、每周无作业日等探索试点。


通知要求,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由学校或年级组织命题和实施。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举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命题。所有试题都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考试试题难度。


取消各种形式的变相考试。除有规定要求外,严禁以质量抽测等名义举行任何形式的区域性、全员性、全科目的学科统考或诊断性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利用培训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组织小升初考试招生;严禁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索取学员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


来源:重庆晚报 王乙竹(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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