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 昨日,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保障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住房安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区按照“镇乡(街道)包干、统一实施、分类处理”的要求,投入6000万元,对全区40个镇乡(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全面整治,促使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宜居、更加美丽。
据了解,我区在脱贫攻坚住房保障的基础上,重点对贫困户之外的临界非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坚持“先排危、后改观”和“宜整则整”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鼓励农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同时,明确由镇乡(街道)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不搞“一刀切”,分户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控制整治范围,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城乡建委、规划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规范,严禁弄虚作假。
我区还制定质量验收方案及标准,成立验收工作组,对辖区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逐一进行质量验收,并逐户完善“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图片及文字资料,分户建档备存备查,规范统一集中管理,并作为整治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来源:开州日报/余清英 |